本文摘要:13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刚发布的《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稿)》上具体,在网站上获取网络餐饮服务,必需有实体店铺并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13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刚发布的《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稿)》上具体,在网站上获取网络餐饮服务,必需有实体店铺并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否则,将一处低于5万元罚款。印发稿中称之为,利用互联网获取餐饮服务的,应该具备实体店铺并依法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写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专门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网上审批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店名和地址应该与实际店名和地址完全一致,审批的门面、大堂、厨房等图片应该与实体店完全一致;审批的菜品信息、主辅料等应该与实际菜品和所用主辅料完全一致;审批的图片应该与实际菜品大致相同。此外,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应该用于有毒、洗手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纸盒好食品,防止送餐人员必要认识食品,保证送餐过程食品不不受污染。
禁令重复使用重复使用餐具。针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印发稿明确提出应付餐饮服务提供者实地展开审查以及发帖注册,与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协议,具体食品安全责任,在主页面明显方位审批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第三方平台还应付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不道德和服务展开抽验和监测,找到违法行为不应及时阻止并立刻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找到相当严重违法行为的,应立即暂停获取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兴办网站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应真实情况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还包括食品的名称、下单时间、递送时间以及食品流向,信息留存时间不得多于6个月。如果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订餐,其合法权益受到伤害的,可以向劲射餐饮服务提供者拒绝赔偿金。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无法获取劲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现实名称、地址和有效地联系方式的,由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金。
四川食药监部门涉及人员说道,一旦指导意见月生效后,四川将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的明确拒绝展开实施。早于在去年4月,四川为强化网络订餐的食品安全监管,专门实施了《关于强化第三方平台网络订餐管理的指导意见》。其中,就拒绝第三方平台和劲射餐饮单位皆不应获得营业执照,第三方平台还不应获得《电子货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劲射餐饮单位还不应获得有效地《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禁令无证照、借出、假冒证照、超范围经营的餐饮单位劲射。
对前期予以资质审查的已劲射餐饮单位,第三方平台不应停止其劲射经营,对仍然不办理合法资质的劲射餐饮单位,第三方平台应付其作出强迫下线处置。
本文来源:NG体育-www.myjckj.com